外国人冒用柬身份证,最重可判10年监禁!
【柬埔寨新闻】2025 年 4 月 9 日,柬埔寨国家身份识别总局副局长,赛孟强少将通过官方社交账号发布重要声明,明确强调:
凡未经王室敕令正式入籍的外国人,不得持有任何柬埔寨公民身份相关证件,违者将面临 5 至 10 年监禁!
明确禁止以下行为
外籍人士禁止持有或伪造以下柬埔寨官方证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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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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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簿(户口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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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民身份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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护照
法律依据与适用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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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规出处:《柬埔寨国籍法》第 30 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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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人群:所有未通过法定程序入籍的外国人
该法规明确表明:
任何未经王室批准授予国籍的外籍人士,无权持有上述证件,冒用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